中国变成“小土豪”后,未来养老如何走?

解放日报、医牛健康资讯网综合整理 2016-07-20 养老|制度|居家 (2965)

日前,《人民日报》刊登的一篇题为《从国际经验看如何长期保持增长动力》的文章在网上刷屏。该文提出,“我国已经进入上中等收入阶段。综合来看,再用六七年时间跨越‘中等收入陷阱’、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,并无太大悬念”。在为文中提出的中国积极发展前景鼓舞的同时,大家也非常关心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会给人们带来哪些新的“获得感”。例如,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后,养老保障会呈现出怎样的变化?养老和福利水平会不会提升?养老模式会发生怎样的变化?

1.养老水平会更高吗?

郑秉文从中等收入阶段到高收入阶段,人均养老水平通常会相应提高。这背后是有规律的。不仅养老水平会相应提高,方方面面的福利水平都会相应提高。但是,评价一个国家的养老,不能只盯着养老金这一数字的多少来看,还要看养老收入结构有没有变化、养老制度是否健康可持续、养老服务事业是否健全等。这些加起来才是高收入国家更重要的标志。

以养老收入结构为例,即便养老水平提高了,但如果养老保障资金来源单一,这其实还是不稳定的。好的养老保障结构应当是多元化的,这就是所谓的多层次和多支柱的涵义,即在养老支出结构中,除了政府举办的第一支柱养老金制度支出有所提高外,企业举办的第二支柱、个人参加的第三支柱的支出都应有所提高,社会部门支出有所提高、个人保险支出水平提高,真正形成退休收入来源多元化的格局。这样,养老保障的深度和密度都会提高,养老保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都会更强。此外,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来自财政转移支付的养老金制度,这被广泛称为“零支柱”。总的来说,不管是普惠型的,还是家计调查型的,养老制度都要根据国情进行设计,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普遍建立了高龄补贴,但还未形成一个全国范围的基本统一的制度网络。这在进入高收入阶段之后也是需要考虑的。

高收入国家不等于发达国家,假如中国2024年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,也只能算是刚刚变成“小土豪”,此时千万不能自满。养老保障和福利问题同样如此。我们还需要为真正形成一个健康、公平、可持续的养老保障而努力,还必须要加强养老制度的设计、养老结构的优化、养老服务的提升等,而这背后更深层的是要推进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。

2.哪种养老模式会成为主流?

郑秉文:“以房养老”指的是资金来源,而不是一种养老模式,它是市场提供的一种养老金融产品。也就是说,如果金融市场可以提供住房反向抵押,老年人则多了一个产品选择。仅此而已。以房养老在国外一些国家比较发达。究其原因,与西方家庭遗赠文化不很明显紧密相关。中国人比较看重代际遗赠,所以对以房养老其实不太接受。但是,如果我们转换一下脑筋,不是反向抵押房屋,而是出租房屋,从资金来源看,其实也是另一种以房养老,而这不就符合中国人又能遗赠、又能靠房屋挣钱的想法了嘛?所以,对于以房养老的前景不能“一棍子打死”。此外,对以房养老不要过度解读,不是“政府又看上了百姓兜里的钱”。政府出面的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,维护消费者的权益,加强监管这个市场。这是因为,在设计复杂的反向抵押市场里,单个消费者往往是弱势一方,所以,政府出面具有积极的意义。

目前,世界上主要有两种养老模式,即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。从国际比较来看,全世界都是以居家养老为主的,即便在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,机构养老的比例也仅为个位数。进入高收入阶段后,中国机构养老的比例会有所增加,但依然会以居家养老为主。此外,中国还有一种相对特殊的养老模式,即社区养老,很多学者认为这个概念的具体内涵还是模糊的。我的理解是,中国传统文化注重邻里友谊,我们还有街道基层组织,在老龄化过程中,社区应该发挥相应的作用,比如,日托的功能、登门服务的功能,等等。总的来说,在很长的时期内,居家养老仍将是中国一种主流养老模式。这就要求,在进行政策设计时,更加注重居家养老配套服务的供给,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。更深层地看,其背后也需要养老领域的改革。

3.养老金缴纳如何更有“获得感”

郑秉文:公平与效率是养老保障制度中的一个基础问题,处理好这对关系至关重要,但又并不容易。总的来说,公平和效率相辅相成,这不是一句“官话”。如果一定要在两者中找一个突破口的话,我认为应当还是效率。

例如,现在又到调整养老金缴费基数的时候了。北京市刚刚公布2016年养老金缴纳基数,为每月7086元,但有些人就抱怨,年年上调基数,负担太重了,甚至少数人会千方百计地少缴。每年这时也会公布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,但公布的不是基数,而是缴费上限,以防止各个单位缴费超过这个上限。为什么大家对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会厚此薄彼呢?为什么住房公积金激励性更好、看上去更有效率呢?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多缴多得。

接着,可能就涉及公平问题了。到底是多缴多得公平?还是少缴多得或说“劫富济贫”公平?可能会有人提出,少缴多得更体现社会公平。可现实问题是,少缴多得在理论上公平了、听上去也更好听了,但在实际制度运行中却很难操作。例如,如何较为精准地让穷人“占有”富人的缴费?这在目前的制度设计上几乎是做不到的。即使能做到,但如果按此进行制度设计,其结果可能是,影响高收入者的缴纳积极性,甚至久而久之这部分人就慢慢逃费了。长期看,就会出现因为没有处理好公平而失去效率的结果,最终公平也无从谈起了。但如果以多缴多得为公平,养老保障制度可能就会更好操作,养老保障的财富的可持续性就会更好。从结果来看,这就可以同时解决两个问题,即效率和公平问题。

养老金制度设计相当复杂。理论上,什么是公平、什么是效率,可能较清楚。但现实中尤其是在养老制度设计中,要更准确地体现这两者并不容易,同时两者关系的处理也是需要深入思考和非常高明和谨慎地把握的。

4.养老改革可以松口气了么?

郑秉文:即便进入高收入阶段,我国同欧美发达国家依然存在较大差距。因此,必须着眼长远,在现阶段就加大结构调整力度、重塑增长动力源,使我国在跨越“中等收入陷阱”后依然保持强劲发展动力。对养老改革而言,同样如此。进入高收入阶段后,尤其有两方面的养老改革不能放弃:

第一,要始终重视养老保险的财务可持续,解决“钱”的问题。

对养老保险制度而言,可持续性是一个根本问题。要实现这一点,与人均收入高和低既有关系,也没关系。说有关系是指大家富裕了,养老金就水涨船高了;说没有关系,是指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与人均收入高低没有必然的联系。比如,希腊人均收入水平高于智利,但养老金制度可持续性却远不如智利。所以,制度建设非常重要。不管人均收入水平多高,制度建设问题都始终存在,都非常重要!

具体来看,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有几个重点:

一是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,要继续沿着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方向走下去,即要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,完善个人账户制度,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,确保参保人权益,坚持精算平衡,实现全国统筹等。这些改革要点决定了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未来是否健康。

二是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,努力发展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,尽快发布第三支柱的税优政策,把第三支柱建立起来。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,说起来容易,但做起来很难。我国第二支柱从第一单正式运行到现在正好10年,可是全国才覆盖了2300万人,还不到基本养老保险的10%。我国第三支柱,如延退型商业养老保险,从2007年就开始喊要推出,也喊了快10年了,但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。究其原因,都与制度设计有关:企业年金的制度设计门槛太高,普及起来不容易;第三支柱的设计没有完全达成共识,耽误了改革进程。

三是要进行养老模式的制度选择。从养老模式来看,主要有欧洲模式和美国模式。在养老制度模式选择上,我们应该采取为我所用的策略。总的来说,中国更适合美国模式,但在制度设计中也可以借鉴欧洲模式的优势和长处。这又涉及到顶层设计,所以,是时候做顶层设计了。

第二,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,解决有“钱”后能否买到“服务”的问题。

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,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将比2010年翻一番,2024年应比2020年更高。但即便百姓口袋里有钱了,如果养老服务体系跟不上也没有用。所以,必须要建设养老服务体系,提高养老服务水平,补上养老服务供给的“短板”。

核心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:

一是要让政府很好地发挥作用。这是指政府要兜底弱势群体,比如,公益性养老院兜底的是“三无人员”,即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、无赡养人和抚养人。这样,对已有的公办养老院就要进行改制。否则,民间资本就进不来,因为进来之后不对等,待遇不一样。但如果依然是国家一个人唱“独角戏”,不同层次的需求都满足就不可能。

二是发挥市场的作用。目前,在养老服务领域,市场缺口还是很大的。例如,居家养老需要找保姆或带有医疗功能的保姆服务,但现实情况是好的保姆很难找。只要市场公平竞争,民间资本就愿意流入,这样市场的作用就可以很好发挥。其中特别要指出的是,要把税收作为重要杠杆,要建立好的财税服务体系,设计相应的税收政策鼓励相应市场的发育和发展。

三是发挥社会组织力量。发达国家养老体系普遍较好,背后一个共同的原因,是社会组织能发挥较好的作用。这个作用是政府和市场不能替代的。中国将来成为高收入国家之后,这个问题绕不开。如果所有的事情都躺在政府身上,政府确实造就了一切,但也要承担一切、甚至蒙受一切。政府应当去监管社会组织,用经济法律手段管理社会组织。这也是能否建立一个健康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性因素。

5.养老保障还需哪些配套?

郑秉文:养老不仅涉及民生,关系到退休后人们的生活水平,还关系到国家竞争力和发展潜力。因此,不能只从民生的角度看养老,还要从国家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养老,加强养老制度的顶层设计。具体有几方面建议:

第一,建立部门间的协作通道。目前,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是民政部管,社会保险是人社部管。但对国家福利而言,这两者实际上是一个整体。进行养老保障模式选择,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确定缴费型和非缴费型的比例,保险属于缴费型,财政转移支付属于非缴费型。如果这两者是割裂的,就很难进行模式选择。因此,进行模式选择时要确定好二者的比例组合搭配,就必须要建立部门间的协作机制。

第二,立足长远,加强养老体系建设。养老体系建设与国民经济建设有深层次的联系。例如,基础设施投资等都是长期的,从资金供给端看,养老保障体系可以提供长期的资金供给。再比如,从国际社会来看,养老保险资金也是股市中的重要资金来源,甚至成为股市中的定海神针,中国也逐渐开始有养老资金进入股市。所以,养老保障体系是提供长期资金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。如此,就不能只站在养老保障制度立场来看养老体系建设,而需要放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视角下看待养老体系建设,在一个更宏大的背景下进行养老保障的制度设计。

总的来说,一个国家的养老福利模式选择很重要,一旦选择好了,中国可以走得很远。

循证来源:解放日报,成为高收入国家后,未来如何养老,2016年07月19日